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资金申请
申请补助数额:200万元
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
县级畜牧部门、财政部门为试点申报主体,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或畜禽养殖废弃物第三方处理企业等单位为试点实施主体。
扶持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自愿申请、先建后补、达标兑付”的原则进行,采取财政资金补助的形式,对项目实施主体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当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适当形式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给予支持。每个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资源化利用创新试点补助财政资金不高于200万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构建合力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利用等多个环节,需要农业系统畜牧、种植、土肥、农村能源、农机等单位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农业部成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种植、畜牧等相关司局人员集中统一办公,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和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考核等。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环节协同推进的局面。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价格政策,降低终端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PPP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推动地方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能力。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生猪、肉牛、奶牛大县(见附件)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统筹利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给予支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地要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制定本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组织科技攻关,研发推广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
(四)建立信息平台。以大型养殖企业和畜牧大县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摸底调查、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逐步将养殖场信息与其他监管信息互联,提高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营造良好氛围。